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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简报(第30期)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7-09-05

 

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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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编

                                                                                 

n     学术研讨会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结项评审会顺利召开

2017729上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结项评审会在我校华谊楼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来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以及商务印书馆等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结项评审工作。项目首席专家何勤华教授及16个子课题的相关负责人悉数参加。“法律文明史”项目由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主任何勤华教授召集主持、2011年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项目前后历时十余载、涉及多个中外法律史学科领域、并在200多位学者呕心沥血之下顺利完成。

会议开幕式由科研处处长孙万怀教授主持。我校校长叶青教授致开幕词,叶校长介绍了法律文明史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对课题组圆满完成此项科研任务给予了高度肯定。上海市哲社规划办李安方主任在随后的致辞中对此次项目的顺利完成再次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第二阶段为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阶段。项目首席专家何勤华教授对项目的开展与完成、16个子课题的进展情况向各位专家学者作了详细介绍,总结了此项目的学术贡献及后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对此,各校外专家对本项目的顺利完成予以了充分肯定。而针对项目本身的研究范围、研究视角及从中得出的观点结论,各专家分别给予了详尽的点评。有关项目中“中华法系”的研究部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景良教授根据自身的专业研究方向提出了中国传统文化里也存在法治的基因,仅仅把法治认定为西方特产并不合适,并且指出了我们同样需要对古代中国基层民众的行为准则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老师从史学角度提出需注重中华文明各阶段成果的建议;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中秋教授则建议梳理文明史与文化史的相互区别;上海师范大学的陈恒教授谈到了文献整理的重要性等。

评审会最后,何勤华教授针对各位专家的提问和建议作出了细致的回应,一一解答了各位评审专家提出的疑问,并表示课题组将虚心接受各专家对项目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将课题做得更为完善。本次评审会在各校内外专家学者积极热烈的讨论中顺利落幕。

n     学术讲座

“中法史研究新动态:材料与问题”学术讲座顺利举行

421下午,应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晓林、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帅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副教授陈煜在我校交谊楼圆桌会议室作了题为“中法史研究新动态:材料与问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法律史学科王沛教授主持,陈灵海教授、姚远老师以及我校30多位硕博士研究生参加。

刘晓林教授强调了学术研究最重要的三个方面:材料、方法和观点,三者中观点是最直接、最重要的,但是学术观点又不能孤立发挥作用,必须结合新材料、新方法。新出土的法律文献为法律史深入研究提供了可能性,而关于在法学研究中引入新方法的问题,刘晓林教授指出,新方法引入法律史研究是值得警惕的,必须在补充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引入,要建立在材料的基础上。

王帅一老师探讨了学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王老师谈到,对宏观意义的思考和追求或许是法律史研究尤其重要的问题。另外,王老师也谈到了材料的重要性,并在方法上指出法律史研究必须借鉴历史学的研究成果,让法律史研究具有历史感。

陈煜副教授结合他关于清末法律思想起源的研究,谈了法律史研究的问题和方法。他认为,做研究首先要明确问题,然后再寻找材料来论证。陈老师结合自身的研究指出,魏源“古微”就隐含了经世致用(含变法革新)之学理,促进晚清变法维新的不是传统认为的西方思潮,而恰恰是晚清公羊学。

讲座最后,在座师生与三位主讲人进行了积极活跃的学术互动。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李开元教授应法律史研究中心邀请作学术讲座

58晚,应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邀请,日本就实大学人文科学部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开元在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圆桌会议室作学术讲座,题目为:“补《史记》轪侯利苍列传——研究、叙事与思想的交合”。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陈灵海教授主持,法律史学科王沛教授、王捷副教授以及30余位硕博士研究生列席参加。

李开元教授认为研究和叙事是研究历史的两个车轮,缺一不可。李教授根据《史记》、《汉书》中“功比”的记载,总结出“功比”双方的经历相似性,从而提出軑侯利苍当与平皋侯刘它的经历相似,又根据《张家山汉简》中对“攸县利乡”的记载大致推测出利苍的家乡,从而提出利苍与长沙国的密切关系,最终总结性地补写出軑侯利苍的小传。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李教授提出要建立大历史学的新观念,认为历史学都是基于史料对往事的推想。同时,李教授还尤其指出实地考察的重要性。

陈灵海教授对李开元教授提出的历史叙事方式表示理解,同时对李教授提出的历史推论背后需要史料的支撑和实地考察等观点也提出了自己的理解。王捷副教授指出,包山楚简中也有利氏的出现,因此对李开元教授提出的利乡所在表示疑问,同时王捷副教授也指出,李教授提出的“功比”有可能在未来得到更多出土文献等新材料的论证。王沛教授同样对“利”之所在表示了疑问,但同时他也指出,李教授为学界提供了一种很有价值的观点。

李开元教授的讲座内容兼顾了学术及生活趣事,引发了在座师生的极大兴趣,讲座结束后,师生们还就历史的研究方式与李教授进行了讨论与交流。

 

方强教授应邀来我校开展学术讲座

525,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美国中国历史学家协会主席方强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开展了一场题为“当代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人物·作品·方法”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我校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主办,陈灵海教授主持。

讲座中,方教授首先就欧美学者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写作特点和写作方法做了详细的介绍。方强教授指出,法律史研究要建立在史料的基础上,史料有优劣不同之处,所以研究法律史就首先要学会正确甄别史料。《史记》《汉书》《论语》《左传》这些我们通常认为比较可靠,但有些也是道听途说的,比方说《周礼》,用来证明周代的东西显然是不那么稳妥的,但它仍然是一个史料,是一个汉代的史料,现在很遗憾的看到仍然有很多学者在用它来证明周代的东西,却很少有学者把它作为汉代的资料来研究。随后,方教授从法律史的研究方法、研究特点以及欧美学者与中国学者研究法律史的不同展开了论述,鼓励同学们对史料要学会质疑,质疑形成已久或者有权威支持的观点。比如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些都是可以去质疑的,养成问题意识。同时方强教授提出研究法律史的同时还要注意自己的学术风尚,不要怕自己的观点被人驳倒,怕的是学术风尚被人质疑。

讲座互动环节,方教授对在场师生的提问耐心地一一解答。最后,陈灵海教授表达了对方强教授的尊崇,感谢方教授的到来并感谢其提出的问题让学生们获益良多。

 

n     简讯

428日,年利达奖学金颁奖典礼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会议厅举行。我校8名学生获年利达“上海法科学生奖”奖学金,其中包括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法律史专业硕士生韩龙河。年利达“上海法科学生奖”奖学金在上海地区三所高校设立,对支持和鼓励学生成长成才起到了重要作用。

513-14日,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王海军副研究员应邀赴华东师范大学参加“第二届自然法青年论坛”。在会议上作了题为“经典阅读:从知识学习到文明成果的传承”的主题发言,从法律文明传承视角对阅读经典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中的意义进行阐述,并与其他与会者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516日,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王海军副研究员应邀赴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华师俄罗斯研究中心的老师对俄罗斯检察制度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并集中对苏联、俄罗斯检察官制度,以及检察监督问题进行了讨论。

525日,全美中国历史学家协会主席、明尼苏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方强先生访问我校。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何勤华教授,陈灵海教授、王捷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见。何勤华教授对过去两年方强教授在与我校法律史学科交流合作中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双方进一步增进学术友谊,开拓合作形式,实现学术资源共享,为实现华东政法大学学术发展规划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531日,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王海军副研究员应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邀请,开展了“一带一路与中亚法制的变迁”的学术讲座。讲座以“一带一路”的历史发展为背景,从法制发展的视角对中亚法制进行了阐述,并探讨了中国与中亚的法律合作,以及“一带一路”发展的法治化问题。

5月,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丁凌华教授参与录制与创作的《法律讲堂》节目,在播出后收视率高,佳评不断。丁凌华教授因此荣获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颁发的“最佳电视新人奖”荣誉称号。

62日晚,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何勤华教授应邀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作了题为《法治的历史》的学术讲座。

710日,在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内外专家组评审及公示,确定8大类共70门课程为本年度华东政法大学书院制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法律史学科陈灵海《中国古代史纲要》、王沛《法律考古学》、何勤华《西方法学名著选读》、王捷《中国传统法律经典导读》、李秀清《比较法律传统》等课程入选。其中何勤华《西方法学名著选读》确立为重点建设课程。

826-27日,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协办的第一届东方法律文化研讨会暨《<尚书>章句集解》出版发布会在福建省周宁县成功举办。研讨会期间,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召开了理事会,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陈灵海教授被选举为执行会长之一。

★ 日前,第五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评审结果公布。我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王沛老师的“西周邦国的法秩序构建:以新出金文资料为基础的研究”(论文)、于明老师的《司法治国——英国法庭的政治史(1154-1701)》(著作)、王捷老师的“‘直诉’源流通说辨证”(论文)、姚远老师的“东汉内郡县法官法吏复原研究”(论文)荣获三等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由教育部高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共同举办。

                                                                                                       

报:上海市教委科技处、上海市教委高教办

送:华东政法大学院办、党办、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各二级学院、研教院、学报编辑部、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孙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