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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法学前沿论坛在北京举行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7-05-17

法制网讯 记者蒋安杰 5月13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国家治理研究院承办,以法治实践发展与法学理论研究为主题的第三届法学前沿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近50家机构的代表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常务副总编辑、研究员王利民,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黄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栗峥主持。

王利民致辞时高度肯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我国法治建设方面起到的作用,认为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政法战线、政法教育和研究的学术重镇。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极其重视依法治国,法学前沿论坛,法学研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一报八刊六网等传播平台,都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等方面的理论作为指导。法治前沿论坛是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在法治学科上的品牌活动,旨在将法学一级学科当中不同的二级学科专家聚于一堂,推动法学内部跨学科的发展。本届论坛以“法治实践发展与法学理论研究”为主题,是为了顺应中央号召和时代潮流。他希望与会专家能够在前两届论坛的基础上,进一步交流对话,畅所欲言,为法治的发展贡献智慧。

黄进在致辞中指出,第三届法学前沿论坛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作为中国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意义重大。总书记在法大亲自主持的座谈会,不仅限于法大师生,是立足于法学法律界做出的重要指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希望与会各学科领军人物建言献策,为法治建设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论坛围绕“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犯罪治理与刑法完善”、“法治发展与法理创新”、“法治发展与法理反思”、“私法发展与民法典编纂”、“法治政府与一带一路”等主题进行。

与会学者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法治建设领域,我国的法治实践有了新的重大发展,围绕法治建设取得了许多经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结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研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而为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中国法学界的使命和担当。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认为,中国的经济区域数量很多,在世界范围内是很有特色的。对经济区域的研究涉及多个学科,可以构建分析经济区域的三维框架,即地理因素、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在三者关系中,制度因素非常重要,制度差异影响到各个区域的竞争优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就公司收购与反收购中的公司治理问题做了探讨。他认为,时代在变,我国的公司治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则需要调整,赋予公司一定的自治空间,允许做出一定的探索。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研究了技术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的影响的问题。他认为,就民商法而言,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对财产的观念,也改变了人与人联系的方式,催生了财产形态的变化。可以扩充物权法的机制,将虚拟财产纳入物权法调整,发展物权法的登记制度,把网络世界中的权利当成物权的客体,这不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障碍。

与会者认为,本次论坛打破法学二级学科界限,以问题为导向交流对话,互相对接,互相启发,深化了各自的研究。清华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就如何区分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问题,提出用近因关系理论进行区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认为,行政合同是公法私法融合的一个结果,在行政合同制度中要体现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同时行政机关要遵循公法上的程序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强调,就一个具体的问题,民法学家、行政法学家共同参与讨论,可以发现在本学科体系内原本可能达成了共识,但在跨学科交流时,发现还有一些需要对接的地方。本次论坛为这种对接提供了平台,这是论坛非常重要的魅力所在。

王利民总结时表示,自2011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一直在强调话语体系建设,其中议题设置和标识性概念是两个着力点。本次论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与学科发展相结合来促进学科自身的建设,促进跨学科的研究,对于同一问题进行不同学科的交流,从而探索出问题的不同层面,构造出一个反映问题本质的学术命题。

(文章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