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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勤华:比较法的早期史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6-12-22

摘要:在目前国内一般的比较法论著中,比较法研究的历史最早被追溯至公元前6世纪古代希腊的梭伦立法,个别作品虽然也将此历史往前延至公元前18世纪美索不达米亚《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但没有进一步的论证和展开。本文结合国内外最新的法学、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成果,提出如果我们把人类在立法时对各种法律渊源进行比较、选择、吸纳等活动看作是法律的早期比较活动的话,那么,比较法的萌芽则可以追溯得更早,即人类法律产生之始。换言之,比较法的早期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前后人类社会诞生法律之时。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分四个部分对这一也许不成熟的个人私见进行详细的论证。

关键词:比较法  早期史  美索不达米亚  埃及  法律文明史

作者: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法学博士,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比较法的早期史.pdf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