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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秉教授学术讲座《从早期古文字看中国上古时代的刑》
发布部门:法史网     发布时间:2017-12-02

20171129日,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主办的“法律文明的互动与变迁”专题系列讲座第22场在长宁校区举办。

 

本次主讲嘉宾是复旦大学郭永秉教授,讲座主题为“从早期古文字看中国上古时代的刑——附谈‘灋’字”。郭永秉教授是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曙光学者。讲座由法律史研究中心陈灵海教授主持,他对郭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复旦大学古文字研究中心与我校法律史研究中心的长期良好合作情况。

郭永秉教授以上博简《孔子见季桓子》中孔子的主张与法家韩非相近为引,指出上博简中的孔子,对刑杀的态度迥异于汉代以后儒家的通行观点;再结合《礼记·王制》《荀子·宥坐》等相关记述,提出观点即引用经过后世删改过的文献难以真正了解孔子。又通过甲骨文的“伐”“发”“坎”等字,展现了上古时期生命刑、身体刑、耻辱刑、自由刑的分类。最后,探讨了“灋”字与现今之“法”的不同之处,并从古文字的角度对神兽獬豸的学说由来进行了考辨。

 

陈灵海教授在总结中指出,从郭永秉教授等古文字学者的研究成果中,法律史研究者能够获得很多启迪。法律史研究需要借助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种学术方法,可以借助古文字研究来开拓思路、印证成果。没有必要在学科与学科之间,强行划出不可逾越的界限。除了文献史料外,文字史料、图像史料、实物史料也是法律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两个校区的五十多名师生参加了讲座,并与郭永秉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在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后,郭教授还就古文字的学习与应用与同学们进行了讨论,令人获益匪浅。

  

(法律史研究中心 蒋世平)